(一)发生车险负全责时,先确认交强险的赔偿。有责情况下,财产损失最高赔2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1.8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18万元,用交强险对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二)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由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车辆维修、人员医疗等费用。若赔偿超三者险保额,剩余部分自己承担。
(三)自己车辆损失,若投保车损险,可让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赔偿。
(四)理赔时要及时报案,保留好相关证据,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和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