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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人出让土地需要哪些材料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手续后十五日内,到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材料:
⒈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⒊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合同;
⒋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材料。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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