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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变更登记

1、离婚协议可以进行变更登记。离婚协议生效前,也就是离婚登记办理成功前,双方当事人均可自行变更协议内容;离婚协议生效后,当事人想变更协议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后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备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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