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后可得利益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应遵循可预见规则,违约方仅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负责赔偿。同时,非违约方要遵循减损规则,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损失索赔。
确定赔偿数额有多种方法。可采用差额法,对比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与违约后实际状况,两者差额即为赔偿数额。对于生产利润损失,按延误生产期间实际生产利润计算;经营利润损失结合正常经营平均利润确定;转售利润损失参考转售合同与原合同价格差价确定。
建议非违约方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保留好相关证据。违约方应积极与非违约方沟通,合理确定赔偿数额,以弥补非违约方损失为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