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双方可先协议确定数额,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女方收入不稳定时,抚养费数额可参考其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确定,但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
2.抚养费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若子女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法院判决时会平衡子女合法权益和女方实际负担能力,保障抚养费数额合理且可执行。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在协商抚养费数额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实际情况,秉持公平合理原则。若进入法院判决程序,女方需提供准确的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法院应谨慎审查,综合判断后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