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若修路涉及征收门面房,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门面房的价值补偿、因征收导致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保障被影响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若修路未征收门面房,但施工行为对门面房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例如导致无法正常营业或客流量大幅减少造成经济损失,门面房经营者可与负责修路的相关部门协商,要求给予适当的经营损失补偿。协商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营业损失的材料,如财务报表、纳税记录、营业流水等。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经营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涉及门面房征收时,需确认补偿项目是否完整覆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未征收但受施工影响的,要及时留存经营损失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