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工程款拿不到,当事人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合同的双方就工程款的支付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决纠纷,协商不一致的话,在事实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对双方都是有法力约束力的,即使当事人不履行判决,也会被强制执行。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