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实际路线应严格保持与广告宣传内容一致,不能任意变更。
2、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及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发布的宣传广告,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3、对于不按照广告宣传内容提供旅游服务的行为,根据我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旅游者可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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