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经营中的“经营”是市场主体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商业交易活动,判断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偶尔出售闲置物品一般不算经营活动。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行为中的“经营”有明确特征,包括营利性,即行为旨在获取经济利益;市场性,意味着处于市场交易环境且与市场秩序相关;相对稳定性,并非一次性、偶然性交易。像未获许可长期从事烟草专卖品买卖,或擅自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等,都符合非法经营的定义。在实践里,判断是否为经营行为,要结合行为目的、交易频率、持续时间、交易规模等综合判断。若只是偶尔出售闲置物品,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就通常不被认定为经营活动。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涉及经营行为合法性判断的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