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处理:明确同居期间财产性质,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无法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可依据贡献大小等因素分割。
(二)子女抚养:确定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
(三)债务承担: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四)解决途径: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