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来说,财产送出去且权利转移后通常不能收回。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收回财产。
(二)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任意撤销。
(三)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时,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权利;若因受赠人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