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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款一方签名

夫妻一方欠款一方签名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00:07:31 已帮助317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一方欠款
一、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之债

1、如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二、夫妻债务需承担偿还义务,但若能证明系个人债务(丈夫的不合理开支和未与你协商一致独立筹资从事的经营),则无需承担。死后,若继承其财产,则以继承的限额承担偿还义务。

以上是关于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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