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父母名下的房子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要是父母在生前没立遗嘱来明确财产该怎么分配,那按照法定继承的话,女儿身为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去继承父母的房产。
在法定继承这个事儿里,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得差不多相等的。
不过,要是有那种生活上有特别困难,而且还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得对他们多照顾照顾。
要是谁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是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多分得一些。
要是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那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应该不分或者少分。
要是父母立了遗嘱把房产指定给别人继承,那就得按照遗嘱来执行,这样的话女儿或许就没办法继承那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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