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如果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而不想买已经付了首付的房子,那定金一般是很难退回来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收受定金的那一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没法实现,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要是给付定金的那一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就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定金。
要是仅仅是购房者单方面不想买了,这就属于购房者违约了,开发商有权利把定金没收。
不过要是开发商存在欺诈之类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那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且还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所以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你要是还有相关的情况,可以再详细地跟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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