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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去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去民政局时得带上这些手续:有双方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以及结婚证,同时得带上双方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

这离婚协议书得写明双方都自愿离婚的意思,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各个事项上都协商得一致。

双方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把提交的这些材料好好审查一下。

要是符合条件,就会给登记,然后发放离婚证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往后的三十天内,如果有哪一方不愿意离婚了,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面说的那个规定期限到期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得亲自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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