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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内的常住人口,只能立为一户而不能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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