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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

民政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是这样的哈。

一开始,申请人得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一天起的 60 天内去提出复议申请,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要是书面申请的话,就得提交申请书之类的材料。

接着,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的 5 天内会进行审查,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

受理之后,7 天内会把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然后被申请人得在 10 天内提交答复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材料。

在复议机关审理的过程中,是可以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的。

通常情况下,会在 60 天内作出复议决定,要是情况比较复杂,经过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0 天。

复议决定有维持、撤销、变更等几种形式。

要是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满意,就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国务院裁决。

整个办理程序都得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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