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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原则的确定

民事诉讼管辖原则主要有这些。

在地域管辖这块,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的,也就是说一般由被告住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辖。

要是被告住的地方和他经常待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待的地方的法院来管。

像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就可以由合同履行的地方等法院来管辖。

级别管辖方面,得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的范围之类的因素,来确定是由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来管辖。

专属管辖,就是法律清清楚楚规定了某些特别类型的案件得由特定的法院来管,就像不动产纠纷,那肯定是由不动产所在的地方的法院来管。

明确这些管辖原则,好处可多,能让诉讼的具体法院清清楚楚的,这样就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还能提高诉讼的效率,避免出现管辖上的争议,让民事诉讼的程序可以顺顺利利地进行下去。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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