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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合同是否违约

房屋居间合同是否违约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3-05 06:33:35 已帮助46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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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间合同违约
签订居间合同后在什么情况下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如果有正当理由造成买卖合同不能签订,则应当解除居间合同,退还定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谓“正当理由”因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以下这些应当被认为是正当理由:

1、居间合同中记载的重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产权人、面积等房屋信息。

2、卖方隐瞒了重要信息,如存在违章搭建、破坏承重及房屋结构、严重质量问题等。

3、双方就主要交易条件在居间合同中未约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仍未达成一致。这就是房屋居间合同违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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