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南京市新生儿医保卡办理

南京市新生儿医保卡办理

1、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出生申报的姓名应与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一致。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1996年前出生,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学记录等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2、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婴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具体有关于南京市新生儿户口办理的问题,可以参照上述内容进行了解。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