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第一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