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违法停车通知单无本人签收,属于交警用照相摄像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为违章停车贴罚单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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