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避免日后争议,应由立遗愿人亲笔书写遗愿的全部内容。自书遗愿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愿人自己用笔(是钢笔还是毛笔等不限)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愿人设立自书遗愿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遗愿应由立遗愿人亲笔签名。遗愿人签名是自书遗愿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愿确为遗愿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愿是遗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愿人的签名须由遗愿人亲笔书上自己的姓名,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无遗愿人签名的自书遗愿,应为无效。若遗愿有2页以上,遗愿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字确认。
3.由立遗愿人在遗愿结尾使用公历注明年、月、日。遗愿人在自书遗愿中须注明立遗愿的时间。遗愿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愿人的遗愿本领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愿时确定各份遗愿先后的准则。自书遗愿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愿制作完毕,遗愿人签名之日。遗愿中未注明日子的,或者所注的日子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遗愿不能奏效。4.遗内容尽量不要涂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自书遗愿如需涂改、增删时,遗愿人也应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5、以上对于自书遗愿已经非常清楚,已具有法律效力。民间实践实践经过中,有时候还邀请证明人签名盖章证明,也是能够的。当然,到公证机关去做公证,那样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