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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异议劳动仲裁

管辖异议,就是当事人觉得劳动仲裁机构没权力管这个案子,所以就提出来的不同意见。

要是你对劳动仲裁的管辖有看法,就得在答辩期满之前用书面形式提出来。

你提管辖异议的时候,得把你觉得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说清楚,还要给出理由。

劳动仲裁机构会去审查这个异议,如果异议是成立的,就会把案子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机构去;要是异议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

这里要注意,提出管辖异议得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要是不符合,可能就不会被受理,或者被驳回。

而且,你得及时去关注管辖异议的处理结果,不然可能会影响案子的进程。

要是你对具体的管辖异议操作还有疑问,那就去咨询专业的律师吧。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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