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就是在合同还没正式签的时候,有一方没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去做事,让另一方对合同产生了信任,结果却遭受了损失,这时候就得承担民事责任。
就像那种假借要签合同,却恶意去跟人家商量的行为,这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一种表现。
而违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已经签了开始履行的过程中,一方违反了合同里的约定,给对方带来了损失,那就要承担责任。
比如说没按照约定的时间把货物交付给对方,这就是违约过失责任的例子。
这两种责任主要的区别就是发生的阶段不一样,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的阶段,违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履行的阶段。
而且责任构成的要件也不太一样,缔约过失责任重点是因为过错让对方信赖的利益受损了,违约过失责任主要看有没有违约行为以及造成了多少损失。
在法律适用和赔偿的范围上也有不同的规定。
所以,我们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把这两种责任准确地区分开来,然后正确地去适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