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权归公司所有,通常都不是由股东直接去承担的。
因为公司是个独立的法人,得用它全部的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要是说到公司的债务,一般来说股东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不过,要是有那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然后想逃避债务,还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严重损害了的情况,那这时候股东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好比说,有的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就把公司的财产和自己的个人财产给混在一起了,结果导致公司没办法清偿债务了,那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要是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股东也就只是在自己出资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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