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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遗产赔偿问题

土地遗产赔偿问题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3 21:31:11 已帮助38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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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问题

第一个问题:首先,政府在97年支给了青苗款以后,无开发闲置至2021年,这中间有3年的闲置时间,通常有2年就能够返还于原有使用者(而且,政府赔偿的仅仅是青苗款,那么就无所谓的征用或征收,更应该返还.),后来政府又将97年支给了青苗款的土地转卖于开发商,这是不能够的,如果政府要这样做就必须,对土地进行征收,赔偿农民的土地赔偿金,青苗款(不是10年的,仅是征收当年的)等.

第二个问题:该开发商,如果获到了土地开发许可证,(当然要在支给了相应的赔偿的前提下)能够开发.

第三个问题:如果开发权,开发商已经获到,那么就要看他与政府签订的合同里面是要怎样写的了,如果合同里明确限定了开发商能够将其他部分建成商品房出卖,那么就能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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