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已经执行了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并且,他们能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同时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那就可以申请假释。
不过,对于累犯以及那些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不能申请假释咯。
就像有个判了三年半的人,如果符合刚才说的那些一般假释条件,而且也不属于不能假释的情形,那在执行了一年九个月以上的刑期之后,只要他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就可以申请假释。
到底能不能批准假释,得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假释建议书,然后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