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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债权是什么意思

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债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4 16:47:08 已帮助47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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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
存款货币银行习惯上又称为商业银行,以经营工商存款、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往往以其机构数量多、业务渗透面广和资金总额比重大等历史形成的优势,为其他金融机构所不能替代。那么,我国对存款货币银行债权有哪些分类呢,具体有以下说法:

由于经济市场化程度和货币深度不同,各国存款货币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特点存在差异,这是由一国以法律形式规定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而决定的,据此存款货币银行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是专业化银行制。在这种金融体制下,存款货币银行职能经营传统的银行业务,即吸收存款和发放短期工商贷款(包括贴现商业票据)等业务,其余的长期信用业务、证券投资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等由专业银行和非银行机构来经营。

二是综合化银行制。在这种金融体制下,金融管理当局对存款货币银行的经营范围和业务种类不作限制,存款货币银行可以经营所有的商业性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因此,这种银行制度又称为“全能银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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