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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十二岁女童判几年

强奸十二岁女童判几年
从社会广义认识上讲,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手段强迫另一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强奸(即如果女性强迫男性与其发生性行为,在多数人看来,也属于强奸行为)。当被害人因为酒精或药物或宗教影响等而无法拒绝进行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而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024-02-23 20:21:01 已帮助37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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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十二岁幼女判几年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只要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一律视为强奸,除非男性不满16周岁,也就是和女性年龄相仿,偶尔发生性行为,没有太大社会危害性的,不视为强奸。对问题强奸十二岁幼女判几年 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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