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事由主要有这些。
首先,要是做出了严重伤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就像虐待、遗弃之类的。
其次,就是对监护职责懈怠不管,使得被监护人处在危险困窘的状况中,就比如对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等方面完全不管不顾。
再有,就是实施了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像是非法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等情况。
当出现这些事由的时候,其他依法拥有监护资格的人,还有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民政部门等这些相关的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觉得情况确实是这样的,那就应该依法撤销那个监护人的资格,然后再另外指定一个监护人。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