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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范畴内,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乃是法院针对当事人所提出的回避申请进行细致审查后所作出的决策。

当当事人接收到这一决定书时,首要之事便是仔细查看法院作出该决定的依据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与规范要求。

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严格审查回避申请是否满足法定的回避情形,诸如审判人员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等。

倘若当事人觉得驳回决定存在错误,那么便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一次复议申请。

在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并不会停止参与本案的相关工作。

然而,进行复议是需要具备充足理由的,比如发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表明审判人员确实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像存在可能对公正审判产生影响的亲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等情况,而这些情况并未被法院准确认定等。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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