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就是说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偷偷地把自己当初缴纳的出资给撤回了,但还是保留着股东的身份以及原来的出资数额,这可是一种带有欺诈性的违法行为。
要是股东有抽逃出资这种行为,那他就得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利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没办法清偿的那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而且,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也得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说,A 这个股东抽逃了 100 万的出资,而公司的债务是 300 万,其中有 100 万没办法清偿了,那 A 股东就得在 100 万的本息范围内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那些协助他抽逃的其他股东之类的,也得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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