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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注明抚养权怎样表达

离婚协议中提及抚养权事宜时,首要任务是清晰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比如说,“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他们的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被明确归属于[男方/女方]。

”随后,对探视权作出约定至关重要。

即“未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拥有探视权,其探视方式可以具体规定为每周探视一次,且探视时间设定为周六上午 9 点至周日下午 5 点等。

”同时,也不能忽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要明确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周期等。

例如“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孩子的主要抚养费用,而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则需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元,并且要在每月的[具体日期]之前,将抚养费转账至[指定账户或支付方式]。

”这样做能够让双方在孩子抚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极大地降低了日后可能出现纠纷的概率。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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