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提及抚养权事宜时,首要任务是清晰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比如说,“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他们的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被明确归属于[男方/女方]。
”随后,对探视权作出约定至关重要。
即“未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拥有探视权,其探视方式可以具体规定为每周探视一次,且探视时间设定为周六上午 9 点至周日下午 5 点等。
”同时,也不能忽视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要明确数额、支付方式以及支付周期等。
例如“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负责孩子的主要抚养费用,而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则需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元,并且要在每月的[具体日期]之前,将抚养费转账至[指定账户或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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