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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程序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当案件侦查结束后,侦查机关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觉得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按照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那就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且,检察院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决定做出来,然后要告知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同时也得把决定书送到公安机关那里。

另外,还要把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手中。

要是有被害人的案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了,就一定要把决定书送到被害人手里。

如果被害人对这个决定不服,从收到决定书那天起的七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得把复查的决定告诉被害人。

要是被害人还是不服,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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