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界定较为明确,即有配偶者再次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与之结婚。
这里的“结婚”涵盖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定婚姻,以及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形成的事实婚姻。
倘若女方仅仅是偶尔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且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未另行登记结婚,那么就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婚罪。
然而,若发现女方存在重婚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女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邻居证言,这能有力地证明其行为;还有相关书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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