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 4 大要素是这样的:在主体方面,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类的。
从主观方面来讲,必须得是故意的,意思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却还是积极地去做。
它的客体,是上市公司以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在客观方面,主要体现在行为人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做出了一些行为。
比如说无偿地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以那种特别不公平的条件,去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为明明就没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等等。
这些行为最终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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