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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给情人生孩子重婚

婚内与他人育有子女,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触犯重婚罪。

重婚罪的定义是,有配偶却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这里的“结婚”涵盖了法律上的登记结婚,以及在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

倘若只是婚内出轨并生育子女,却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判定重婚罪时会存在一定的争议。

然而,毫无疑问,这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严重违背。

倘若能够证实存在与情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并且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等类似的情形,那么就可以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以弥补自己所遭受的精神和物质损失。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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