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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后的抽逃出资

公司法经修改后,抽逃出资依旧是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严重违反行为。

抽逃出资指的是股东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将自己的出资暗中偷偷撤回,常见的方式有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把出资转出,或是制作虚假的财务会计报表来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等。

若有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该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同时,公司的债权人也有权利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其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那些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都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主体务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决避免出现抽逃出资这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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