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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

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是夫妻财产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能够借助书面形式,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统统约定归共同所有。

此约定需满足一些条件,其一,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二,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其三,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等。

约定之后,双方就得依据约定来对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

倘若涉及到第三人利益,这种约定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就像夫妻约定某房产为共同财产,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若这方私自将其出售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且完成了过户手续,另一方不能凭借夫妻约定就主张买卖无效。

而且,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想对财产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来体现。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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