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遗嘱是遗嘱订立的一种特殊形式。
从法律层面来讲,子女代写遗嘱风险极大。
若要通过他人代写遗嘱(即代书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之后还得让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并且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要知道,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益关联的人,而子女恰恰属于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范畴,这就不符合见证人的条件。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子女代写的遗嘱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倘若父母希望订立遗嘱,最好是寻找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来代书,并且一定要严格依照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去操作,这样才能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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