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以实际损失为准,精神赔偿数额要综合多因素确定。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虽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妻子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