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职务发明人员离职,这种归属关系一般也不会改变。
所谓职务发明,就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倘若员工离职后对原单位的职务发明相关专利有异议,那就得看是否有特殊约定了,像合同中约定离职后专利权益重新分配之类的情况。
但要是没有特殊约定,单位依旧拥有专利相关权益。
不过呢,离职员工也享有相应的奖励和报酬权,比如可以从专利实施的收益中按规定比例获得报酬等。
这既保障了单位在职务发明方面的权益,也为离职员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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