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案件
若本人胜诉且不想自愿承担费用,可要求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可等待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自负担数额;若为共同诉讼且败诉,费用承担按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由法院决定。
(二)二审案件
若上诉后维持原判,上诉人承担费用;双方上诉则双方分担。若二审改判,一审和二审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若二审达成调解协议,先与对方协商费用承担,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