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毒品辩护专题 > 新刑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

新刑法走私制毒物品罪怎么判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刑法》第350条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A.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B.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C.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00千克;

D.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E.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2、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