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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3 11:07:15 已帮助28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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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谁享有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

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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