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必须先经过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倘若纳税人有逃税行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若能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已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除外。
这充分体现了刑法对于逃税行为的一种态度,即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纳税人补缴税款、接受行政处罚,以避免遭受刑事处罚。
但如果存在特定的严重情节,这种先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情况就不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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