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单方父母出资买房时,情况较为多样。
婚前,倘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依据《民法典》规定,通常被视作对自家子女的赠予,此房产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婚后呢,若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法律来讲,视为仅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要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意味着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应对相关纠纷时,关键在于明确出资情况(比如是否存在借款协议等特殊情形)以及产权登记情况等,这些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产的归属判定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们能直接影响到房产最终的归属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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