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状况时,劳动者倘若对仲裁裁决感到不满,那么从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的十五日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要是有证据能证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就能够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法定撤销情形具体有:适用的法律、法规确实出现了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具备管辖权;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出来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那些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的过程中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行为。
这些情形都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和依据。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