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羁押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两个月。
要是案情较为复杂,到了规定期限还无法终结,那就可以经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在面对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案件时,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要是案件重大或者复杂,还可以将期限再延长半个月。
倘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那补充侦查得在一个月内完成,并且补充侦查最多只能进行两次。
当补充侦查完毕并移送回人民检察院后,审查起诉的期限就要重新计算。
这些时间限制都是法定的一般规定哦,而在特殊案件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